华教论述再思考

作者:曾丽萍 

 

希盟政府垮台最主要的原因是政治斗争,但各族群的反应却有极大差异,马来人普遍叫好,大部份华人却哀号失望,有关分歧涉及复杂的族群关系,但简单来看,部份原因或应是希盟政府执政两年来在敏感的教育问题上引起很大的争议,特别是承认统考和爪夷文风波,都让当时的马来在野党利用来炒作成马来人危机,激化族群对立,使马来人不信任希盟政府。

 

国家独立至今,多源流教育体制的争议从未间断,凡涉及母语教育的争论都能引起族群风波,遗憾的是,各族群在此议题上的分歧一直没有解决方案,更不要说达成共识。

 

过去多年来,各族群互相指责彼此种族主义,比如说华教组织董教总就很常被指责为种族主义组织,而华社主流论述也倾向将问题归结到马来民族主义意识。各自的说法当然有各自的理由,要栽下种族主义的大帽子,应该细致讨论差异和分歧,找出基本的论述分歧,再思考是否有调整论述的可能性。

 

摆脱不了“他者”标签 

总观过去马来政治菁英的说法,不难得出一个结论,独立时,马来族群视非马来人为外来移民,独立之后,马来人仍然视非马来人是在马来政权允许下获得公民权的前移民。即使如今非马来人已经在马来西亚落地生根,大部份都是土生土长的马来西亚人,但是因为马来西亚一直未能打造凝聚各族的国族认同,许多族群权利的争议仍然悬而未决,因此非马来人也摆脱不了“他者”的标签。

 

为何马来人至今仍视非马来人特别是华人为他者呢?其中一个主要的原因是,作为英国前殖民地,马来语的官方地位一直受到英语强势地位的挑战,因此产生对民族语言的忧患意识。他们认为华人坚持母语教育而未能精通国语,显示不愿意融入以马来语作为官方语言的国家主流机制里。

 

这个思维也涉及到对移民义务的认定,大部份民族国家对于移民有一定的规范,即要求移民接受归化国的主流价值(比如民主的价值),学习该国优势族群的语言,并努力融入主流社会里。

 

华社在争取语言权利时,常会将现有政策视为单元政策,而力主多元文化政策更符合马来西亚多元族群的现实。然而,多元文化政策的内容为何,可能要再详加思考。多元文化主义其实是西方国家要因应全球化之下,国家人口组成日益多元化的事实,在基于人权的理念下,从早期的同化政策转向尊重多元。

 

实施移民多元文化政策的西方国家,在政策上保护多元文化、语言和宗教权的同时,仍然要求移民遵守一定的条件,如学习语言和认同基本价值,即使允许在主流教育体制里使用移民母语进行双语教学,也是一种过渡性政策,目的仍然是协助移民学习,掌握双语顺利融入主流社会。

 

加拿大政治学者威尔·基姆利卡(Will Kymlicka)就明确指出,多元文化政策并非鼓励移民群体拥有自己的公共机构和自治能力,相反的,是要使移民群体的成员能够更容易参与到现存社会的主流机制。

 

根据历史事实,我国的多源流教育体制在国家独立前就已存在,独立时也获得国家承认,而华印源流的教育机构也强调对学习国语的重视。但是马来政治菁英却认为现有体制赋于华印社群过大的教育自主权,因此从未放弃建立单一源流教育的“理想”。他们想像的单一源流教育并不认为会排斥多元文化,而是在一套体制内考虑多元文化的事实施行多语教育,比如在国小开设中文班或泰米尔语班等,让不同族群学习自身的母语。

 

对移民身份认知不同

 

明显的,华人想像的多元文化政策和马来人不一样,华人对“移民”身份的认知也和马来人不同。大部份非马来人是在国家独立之前就来到这片土地,非马来人在发展马来半岛现代化和推动国家独立进程上都有贡献,直接将现代国家对待移民的标准加在非马来人头上,并不公平。

 

因此,华社论述上较主张非马来人应拥有少数族群权利,如保障完整母语教育的权利和语言权利等,因此,这又涉及如何定义少数族群的问题。根据WillKymlicka的界定,少数族群是“那些因征服、殖民、或割让而非自愿地被并入到新政治体制中的族群”。他界定的少数族群是在被兼并之前,已久居在一个特定的领域,形成自身的社会文化体系,因此在新国家建立后,拥有主张少数族群权利的正当性。

 

常用以解释少数族群权利的例子是加拿大魁北克省的法语人口,他们早于英国移民在该地生活,却因为被英国殖民而成为少数族群,加拿大建国后,经过努力争取,魁北克省现拥有各种特殊权利包括语言权和自治权。

 

然而,依据华印族群的移民史,与上述界定的少数族群定义不太相同一致。非马来人是在英殖民时期大量移入,未经世代居住在马来半岛的原住民同意,虽不至于是侵占者,但也无法被视为被帝国殖民和征服的受害族群。所以,在主张华人应拥有少数族群权利的时候,也会遇到定义不明的问题,常因此遭受质疑和挑战。

 

回答上述疑问或是重新思考华教论述和定位的切入点。第一,如何在有别于现有理论界定的特殊移民历史里,提出一个更贴近且具说服力的非马来族群的新历史定位。其二,如何在此历史定位上,重新界定马来西亚少数族群的权利。第三,如何有效回应主流族群要求少数族群融入的期待。

 

注:Will Kymlicka的观点来自其著作《少数群体的权利─民族主义、多元文化主义与公民权》。

 

#作者是前传播科系讲师,现为自由工作者。本文由董总组稿,配合董总前主席林晃昇逝世18周年纪念,华教系列文章之一。惟作者的观点,不代表本会立场。